吉隆坡商品交易所(KLCE)成立于1980年7月,并于1980年10月推出首項期貨交易合約,即毛棕櫚油(Crude
Palm Oil)期貨交易。
毛棕櫚油期貨交易:以公開叫價方式進行,以每宗(Lot)25噸作為計價單位。
棕櫚油期貨交割月份:限于在12個月內的交替月份,但包括現月份及其后的五個連續月份。
最后交易日:在該月15日,或前一個交易日。
交易限價:除了現月份期貨的交易,其它月份的期貨,其交易價格在任何一天的波動,每噸不能超過或低于前一交易日的結算價的馬幣(M$)50。不過當現月以后的三個月的閉市結算價都達到“限價”時,限價”可依下例條規擴張:
第一天 馬幣(M$)50/噸;第二天馬幣(M$)75/噸;第三天
馬幣(M$)100/噸;第四天
沒有限制;第五天 回至馬幣(M$)50/噸的基本限價。
品質及交割地:品質優良,具有商業價值,散裝且不經漂白的馬來西亞毛棕櫚油,任由賣者選擇而放置于下例任何一個經指定的港口油糟設施:北海、巴生港口及巴西古當(Pasir
Gudang)。在被輸入港口油糟設施的棕櫚油,其脂肪酸(Free
Fatty Acid)的含量以油分子量為準,不超過4%,而輸出港口油糟設施的則不能超過5%。至于水份及雜質則不可超過0.25%。
我國目前進行棕櫚油期貨交易的只有海南中商期貨交易所。國內棕櫚油的現貨進口標準與吉隆坡商品交易所棕櫚油期貨合約的標準基本一樣,完全符合馬來西亞的官方標準。
毛棕櫚油進口的產品規格主要為脂肪酸(FFA)不超過5%,水份及雜質不超過0.5%。棕櫚油的套期保值方面,國內企業基本沒有,原因之一是吉隆坡商品交易所(KLCE)棕櫚油價格的波動幅度很大,規律性不強,達不到保值的目的,因此,國內企業棕櫚油的期貨交易投機性極強。